據《大河報》報道一邊是政府部門在街頭張貼的徵遷通告,一邊是環衛工人在忙於清理——這一幕,出現在19日下午的鄭州市農業路沿線。徵遷部門說,這是他們的工作職責;環衛部門說,亂張貼屬違規,環衛工人是在嚴格履行環衛考核制度。
  >>現場直擊
  環衛工撕政府通告
  19日下午3時,鄭州農業路與文化路口西約200米路南,一名環衛女工正在撕張貼在臨街牆上的“廣告”,因為粘得太牢,清理起來並不容易。
  這些張貼在河南農大學生宿舍臨街牆體上的“廣告”,不是大家司空見慣的“城市牛皮癬”,而是《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政府關於鄭州市農業路快速通道工程金水區項目國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決定的通告》以及《鄭州市金水區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關於農業路快速通道工程金水區項目征求被征收人選擇非住宅房屋征收評估機構結果的公示》。
  對撕掉這些政府通告的行為,環衛工解釋說,他們公司規定:如果發現一處“亂張貼”沒有清理,就要被罰款5-10元。
  “我們工資本來就少,要是再被罰款,哪受得了?”對撕掉的這些通告是何內容,這名環衛工似乎並不關心,“我只管打掃衛生的事,別的管不了”。
  >>業內說法
  嚴格說亂張貼屬違規
  19日下午5時20分,鄭州市城市管理局下屬的鄭州市環境衛生處相關負責人說,環衛工撕毀政府通告,應該是環衛工人按照環衛公司的考核要求才做的。
  “以前,對政府部門張貼的一些通告,我們也曾口頭要求環衛公司特殊情況特殊對待,儘量不要清理。”該負責人說,這種想法的出發點也是為了市民能更方便地接觸到政府信息,但實際操作中,仍可能出現被清理的情況。“從嚴格意義上講,此次通告沿街張貼是違規的。”
  記者查詢瞭解到,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針對相關內容做了嚴格界定。該條例第25條明確規定,禁止在道路、廣場、立交橋、臨街建(構)築物、公用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張貼。該負責人認為,“這種隨意張貼,不管是個人還是政府有關部門,都是不應該的,至少不夠美觀。”
  對環衛工人撕毀政府沿街張貼的公開信息是否違法問題,大滄海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主任唐軍律師認為,做法不一定妥當,但並不違法,“因為現有的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
  >>官方回應
  多年沿襲的工作慣例
  對此問題,鄭州市金水區房屋征收和補償辦公室一名李姓負責人受訪時,感到不可思議。他說,發佈動遷通告,是鄭州市政府的要求,也是他們的職責,“我們必須張貼,這也是市裡的規定”,但問及具體依據的是什麼規定時,他說並沒有明確的書面性規定,而是多年沿襲下來的工作慣例,“以前都是這樣做的”。
  據李姓負責人講,像此次農業路快速通道徵遷告知工作,他們會按規定派出工作人員逐個與產權人和產權單位聯繫,“進行入戶告知,包括協商,但在街頭張貼通告,是最主要的告知方式。”
  他說,因為種種原因,目前他們尚未開通官方網站,也沒有微博、微信等其他信息發佈平臺和渠道,只能用這種老辦法來開展工作,“以後肯定會改進,還請廣大市民諒解”。  (原標題:鄭州環衛工清理政府拆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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