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河南洛陽市新安縣人民檢察院反瀆人員在搜查該縣五頭鎮時任民政所所長張景華家時,竟然發現267本存摺。
  據瞭解,這些存摺沒有一個是張景華自己的,都是其利用職務之便,從“低保戶”“五保戶”群眾那裡收集而來。利用這些存摺,他先後冒領侵占50餘萬元低保戶的“養命錢”。
  這一“蒼蠅式腐敗”案近日宣判。因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張景華被判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8萬元。
  輪流按手印冒領低保金
  新安縣人民檢察院在一次針對職務犯罪的調查中發現:該縣五頭鎮2009年有一筆涉及168戶群眾、47.17萬元的危房改造補助金情況異常。
  辦案人員說:“看賬目,錢都發下去了;再看錢,都進了群眾的存摺。但實際走訪發現,發放的名單中有149戶群眾一分錢都沒領到。”
  新安縣人民檢察院反瀆人員將懷疑目標鎖定張景華,竟然從他家裡搜出267本存摺。這些存摺都是被他用來冒領低保金的。
  調查發現,張景華利用困難群眾存摺冒領低保金的手法分為三步:第一步,將賬做平。制訂一份名單和對應的數額,讓民政所王某、王某某、崔某某等工作人員將規定數額打進指定賬戶;第二步,代領取現。有時是張景華自己,有時是派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取現之後將現金和存摺一併交還給他;最後一步,偽造領款憑證。他讓民政所工作人員或其妻子“用十隻手指輪流按手印”,冒領款項。
  新安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張景華用這一手法曾先後三次貪污:2009年上半年,他將2008年危房改造資金404863元占為己有,未發放到對象手中;2010年6月,將財政下撥的47萬多元危房改造資金轉入其掌握的群眾的存摺上,隨後將其中的4.16萬元取走,並占為己有;2010年下半年,侵占農村困難群體“三項增補資金”,包括農村低保增補資金15.1萬元、農村低保價格補貼7.5萬元、農村五保供養補助資金9.3萬元。
  近日,新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景華超越職權擅改93.13萬元民政專項資金用途,犯濫用職權罪;利用職權便利侵吞公款52.61萬元,犯貪污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8萬元。
  一人身兼民政所三要職
  辦案檢察人員發現,作為一名鄉鎮股級幹部,張景華除了擔任五頭鎮原民政所所長一職外,還同時兼著民政所會計、出納的職務。
  農村低保資金項目分散、缺乏監管,也為張景華冒領侵占資金提供了可乘之機。2010年,財政向五頭鎮發放農村低保增補資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可領取6個月,其他如農村五保供養補助金、農村低保價格補貼項目,補貼額度也都很小。有些補助是臨時性的,有些分配需要困難戶自己主動申請。一些農村困難群眾不瞭解情況,存摺、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又在民政所幹部手中,冒領騙補行為很難被髮現。
  基層“蒼蠅式腐敗”雖然金額不很大,但和群眾利益息息相關,尤其低保資金往往是困難群眾的“救命錢”。
  辦案人員認為,過去對民政低保資金的“跑冒滴漏”,關註重點集中在防範查處村幹部一級。今後,還應建立定期覆核制度,由上級民政部門每半年對低保戶進行一次抽查覆核,覆核時要對每戶低保家庭、每本低保金存摺“雙見面”,覆核要經低保家庭戶主本人簽名備查,以加強對鄉鎮一級的監督。  (原標題:民政所所長家藏267本存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d41ldyyb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